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A、1
B、2
C、3
D、5
A、1
B、2
C、3
D、5
A、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或者转市的,应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B、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或者转市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后的15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退市申请 C、证券交易所应当自上市公司提交退市申请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公司;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上市公司提交的退市申请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依法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其股票终止上市交易的决定 D、通过要约收购实施的退市和通过合并、解散实施的退市,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公告回购或者收购结果、完成合并交易、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A、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到退市的期间 B、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 C、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交退市申请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 D、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
A、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B、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C、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D、重组交易各方初步达成实质性意向
A、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应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B、申请债券上市的公司应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 C、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 D、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属于保密文件,不得向社会公众提供查阅
A、涉及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无先例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或挂牌公司有合理理由需要申请暂停股票转让的其他事项 B、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C、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D、出现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