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现()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信托公司。
A、所持信托公司股权被采取诉讼促使措施或被强制执行
B、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
C、变更名称
D、发生合并或分立
A、所持信托公司股权被采取诉讼促使措施或被强制执行
B、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
C、变更名称
D、发生合并或分立
A、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事项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出现重大事项时,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B、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事项时,不需要期货公司;反之,期货公司出现重大事项时,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并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C、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事项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出现重大事项时,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自行解决,不需要通知相关监督机构 D、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事项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出现重大事项时,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并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A、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B、任一股东所持公司3%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C、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D、对外提供担保(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
A、信托公司应当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B、信托公司可以向关联方融出资金 C、信托公司可以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D、信托公司股东可以以其持有公司股权作为质押进行融资
A、变更出资额不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5%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股东变更除外 B、变更出资额不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10%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10%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股东变更除外 C、保险公司的股东变更名称,上市公司的股东除外 D、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名称 E、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