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br /> ①披露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财务会计信息、风险管理状况信息<br /> ②人身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应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描述新型产品的特性、演示保单利益测算以及经营成果等信息<br /> ③披露保险公司的经营信息、偿付能力信息、重大关联交易信息与重大事项信息<br /> ④披露理赔(给付)服务流程
A、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
A、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
A、A.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用于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统一专用号码; B、B.通过电话销售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宣传名称)、条款、产品说明书(如有)等; C、C.委托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保险代理机构名称、合作期限、销售区域等; D、D.消费者投诉维权途径; E、E.客户投诉举报电话
A、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网址,如为第三方网络平台,还要披露业务合作范围 B、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包括保险产品名称、条款费率(或链接)及批复文号、备案编号、报备文件编号或条款编码 C、已设立分公司名称、办公地址、电话号码等 D、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投诉方式 E、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A、保险公司对分红保险客户回访时,应当首先采用电话方式,并制作录音 B、电话回访不成功的,可以采用信函或者会见等方式,但必须取得投保人签名的回执 C、通过各种方式均不能成功回访的,保险公司应当对回访情况及不能成功回访的原因等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D、保险公司回访的录音及其他证明材料应当至少保存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