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机构投资者为境内居民所投资的境外企业,但该企业并非特殊目的公司,且符合()条件,则该境外企业可以作为普通的外方投资者,其所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照普通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
A、A.经批准的境外项目仍有效运转,并且未脱离其经批准的经营主业。
B、B.境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持续经营满三年。
C、C.境外企业近3年持续盈利。
D、D.境外企业近3年有利润汇回。
A、A.经批准的境外项目仍有效运转,并且未脱离其经批准的经营主业。
B、B.境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持续经营满三年。
C、C.境外企业近3年持续盈利。
D、D.境外企业近3年有利润汇回。
A、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 B、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外汇利润在境内再投资 C、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注册资本经批准以外汇投入 D、外国投资者以境内居民个人现汇中的外汇资金向外商投资企业账户划转
A、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出资 B、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缴清出资 C、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出资 D、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出资
A、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所涉及的境内外公司的股权,应当无所有权争议且没有设定质押及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境外公司的股权最近1年交易价格稳定 B、境外公司应合法设立并且其注册地具有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且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1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C、境内公司取得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汇登记证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或向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提供担保,不得对外支付转股、减资、清算等资本项目款项 D、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外上市融资收入,可采取以下方式调回境内:向境内公司提供商业贷款;在境内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