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义会统账册分栏时“不重不漏”的原则,描述正确的是()。
A、在同一编码分类,不同的分栏特征码里,不能有重复的编码
B、在同一编码分类,同一的分栏特征码里,不能有重复的编码
C、在同一编码分类,只能有同一类型的编码
D、在同一编码分类,可以用不同类型的编码
A、在同一编码分类,不同的分栏特征码里,不能有重复的编码
B、在同一编码分类,同一的分栏特征码里,不能有重复的编码
C、在同一编码分类,只能有同一类型的编码
D、在同一编码分类,可以用不同类型的编码
A、设置每一本账册余额时都需录入三级明细科目 B、设置每一本账册余额时都需录入到该账册的最后一级明细科目 C、分栏发生额之和必须与借方数字相等 D、可以在该窗口设置所有类别账册的月累计或年结转余额
A、应以编码分类和分栏特征来区别开分栏关系 B、取数关系可以双击对应的行,在弹出的编码选择窗口中选择定义 C、取数关系可以通过直接在对应的行输入编码来定义 D、取数关系对应的编码应以逗号分隔,最后以逗号结束
A、A.总账只有一本账,明细账按总账科目分类 B、B.辅助账和统计账可以按报表编制需要增加和删除 C、C.增加一本新的账册时,明细科目的选择范围不允许超过会统96位编码各信息段 D、D.总账不设置明细科目,而统计账必须设置明细科目和分栏
A、A.简洁原则:分栏关系中编码名称应该统一简洁 B、B.不漏原则:在取数关系中填入的编码应包含该类编码在编码表中的所有编码,否则会造成数据统计的不完整问题 C、C.不重原则:分栏关系中各编码不能重复引用,否则会造成数据统计的重复问题 D、D.复用原则:分栏关系定义要充分考虑用于账册分栏时的可复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