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A、
在本案诉讼中,张三是原告,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的人;张四是被告,因是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而被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张恩义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是对原告、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
A、A.妻子和两个兄弟都可继承,妻子继承一半,两兄弟各继承四分之一 B、B.妻子、女儿和两个兄弟都可继承,且继承份额相同 C、C.妻子、女儿继承,女儿的继承份额可酌情增加 D、D.因女儿未成年,妻子是女儿的监护人,因此由妻子继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