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B、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C、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D、收取时开具市(县)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E、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A、A、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B、B、按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C、C、强制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 D、D、开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
A、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查批准 B、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C、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D、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E、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投资方提出方案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A、擅自提高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B、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费用 C、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 D、不开具收费票据,开具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或者开具已经过期失效的收费票据
A、省地税部门负责非经营性项目收费站的收费票据和所有收费站罚款票据的监制 B、禁止将收费站发包给任何单位或个人承包收费 C、省人民政府负责不停车收费系统的规划 D、非经营性公路项目的还贷总额以省有关部门的工程施工决算为准
A、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 B、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收费站的除外 C、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D、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查批准 E、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
A、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B、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C、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D、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应当按照收费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E、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都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地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