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扣押期限为()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日。
A、三十;三十
B、七;十五
C、十五;三十
D、十五;六十
A、三十;三十
B、七;十五
C、十五;三十
D、十五;六十
A、A.某公安局受理一起盗窃案时,由于失窃的财物价值一时无法确定是否够刑事立案,该局就以行政案件先行办理 B、B.某公安局在办理一起殴打他人案时,经鉴定被侵害人伤势已达重伤,该局就撤销原来行政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C、C.某公安局在办理一起行政案件中,认为该案符合刑事立案条件,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为刑事案件 D、D.某公安局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所办案件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未制作受案登记表就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办理
A、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和文件,不得扣押 B、扣押的物品和文件,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销毁 C、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 D、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
A、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 B、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C、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D、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