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A、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对方抽逃资金
C、对方转移资产
D、对方更换法人代表
A、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对方抽逃资金
C、对方转移资产
D、对方更换法人代表
A、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基于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同一双务合同 B、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终止履行合同 C、在诉讼或者仲裁中,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应负举证义务 D、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E、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都只能是适用于异时履行的双务合同 B、不安抗辩权制度和预期违约制度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共同的固有制度 C、当先履行方已经履行完毕其义务后发现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情形时,先履行方已无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可能,但能诉诸预期违约制度 D、不安抗辩权制度中,中止履行的先履行方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而预期违约中,当事人并无解除合同的权利
A、A.须双方当事人的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 B、B.须当事人的债务因担保合同而产生 C、C.必须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D.须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不能对等给付的现实危险 E、E.必须是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权行使的抗辩权
A、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中的概念 B、同时履行抗辩权赖以产生的法律基础是诚信原则 C、双方当事人必须根据同一合同相互负担债务 D、在异时履行的情况下,可以有条件地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E、对方不能履行,不影响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