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各股东。
A、15
B、20
C、25
D、30
A、15
B、20
C、25
D、30
A、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D、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A、A.董事赵某于2016年8月离职,2016年12月将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转让 B、B.监事周某于2016年9月将所持该公司的1000股股份全部转让 C、C.董事吴某于2016年8月离职,2017年8月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D、D.发起人王某于2016年11月转让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