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规定,被拖船舶号灯和号型配备正确的有哪些?()
A、2盏舷灯
B、1盏尾灯
C、当拖带长度超过200m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
D、当拖带长度超过200m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球形号型
A、2盏舷灯
B、1盏尾灯
C、当拖带长度超过200m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
D、当拖带长度超过200m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球形号型
A、拖航前应制定好拖航计划及拖带与操作手册(如有时),其副本应保存在拖船船长出 B、拖航前应按规定进行拖航检验,对于保障拖航安全的各项要求业已完成,并取得拟定航线《适拖证书》和检验报告 C、拖航前,拖航船长个人认为可进行拖航工作 D、拖船的船员和被拖物的船员(如使用时)应具有适任的资格证书
A、适用于船长20米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 B、适用于海上拖航的中国籍民用船舶及海上设施 C、适用于海上拖航的中国籍民用船舶及海上设施,和在中国水域拖航的外籍船舶及海上设施 D、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及海上设施
A、与拖船相适应的证书 B、拖船的稳性资料,拖船的出港和到港的装载情况应于稳性计算书的要求相一致 C、拖航作业布置图,被拖物总布置图 D、托曳设备的合格证件及拖船系柱拖力试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