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输变电项目中需满负荷正常运行()小时,方可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A、24
B、72
C、36
D、96
A、24
B、72
C、36
D、96
A、具备了启动验收条件 B、带满负荷运行24小时(调相机为36小时),由于系统等原因不能带满负荷时,由启动验收委员会根据系统实际情况,确定试运行负荷。如连续24小时试运正常,经启动验收委员会同意移交生产,即可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C、由于客观原因不具备带电条件或需要降压运行,经启动验收委员会同意办理正常验收手续后,移交生产,即可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D、送电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按回路长度统计(双回路的折为单回路计算)
A、审批公司输变电主设备运行评价管理办法 B、指导、监督各分(子)公司开展输变电主设备运行评价工作 C、组织发布公司输变电主设备定期采购报告 D、审批公司输变电主设备运行定期评价报告
A、组织制定、修编公司输变电主设备运行评价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分(子)公司开展输变电主设备运行评价工作 B、汇总分析各分(子)公司提供的输变电主设备运行情况资料,并进行评分、评价,结合国内外电力行业事故情况及相关产品质量信息编制输变电主设备运行评价报告 C、组织发布公司输变电主设备运行定期评价报告和通报 D、根据事故通报、设备重大缺陷专题报告编制并发布特定评价报告和通报 E、督促指导各分(子)公司运用评价结果指导输变电主设备选型和输变电主设备运行维护及技术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