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承包商向建设单位的索赔 B、承包商向监理单位 C、建设单位向承包商 D、监理单位向承包商
A、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承包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B、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C、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D、在设计单位签署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A、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B、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C、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 D、索赔费用有施工单位注册造价师签章 E、索赔事项属于合同的承包范围
A、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B、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C、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由请表,并附有索赔帄整材料 D、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相关的资料 E、国家、部门和地方的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A、“索赔过期作废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时高效的处理索赔;实现项目管理的过程控制,动态管理 B、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C、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D、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