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下,确认当期中间业务收入时,必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以下()收入确认条件。
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C、服务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D、服务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C、服务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D、服务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A、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B、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如果款项在当期收付,也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C、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和影响期间来确认企业的收支和损益 D、为简便起见个人及家庭收支流量大多以权责发生制计算
A、A.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 B、B.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C、C.凡是当期收到和支付的现金,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 D、D.凡是当期没有实际收到和付出现金,都不记录本期收入和费用。 E、E.凡是已经签了合同的销售业务和采购业务,都应记入本期收入和费用。
A、保费款项已到账,但保险合同尚未生效,寿险公司将该笔款项确认为保费收入 B、为下一年度支付的办公场所物业费,寿险公司在支付当年未确认为费用 C、寿险公司根据当期宣布的红利水平确认“保单红利支出”,尽管当期没有支付相应红利 D、寿险公司代理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的代理费,当期没有收到,寿险公司确认为当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