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Ⅰ级 B、Ⅱ级 C、Ⅲ级 D、Ⅳ级
A、一起突发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人,或死亡3-9人 B、一起突发中毒事件暴露人数1000-1999人 C、在一个县(市)级行政区域24小时内出现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联系的同类中毒事件时,累计中毒人数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人;或累计死亡3-9人 D、市(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A、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B、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生产工具及其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C、封存被污染的、与食物中毒事件相关的生产经营场所 D、责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回、停止生产经营并销毁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