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3年7月10日,李老板在某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购买2013年第5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三年期500万元,李老板生意继续资金于7月18日到该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要求提前兑取,银行以“未过发行期为由”不予办理。请问:投资人的要求是否合理?银行的做法是否正确?
A、某商业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备案:
B、(1)本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表;
C、(2)业务处理系统内部测试报告和国债登记公司出具的联网测试报告;
D、(3)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请问:商业银行报备上述材料符合有关规定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