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印章的上缴。由于人员调整等原因,会计印章在本机构()内未发生使用情况,且不需停用的,应上缴分行营运管理部统一保管。
A、半个月
B、一个月
C、半年
D、一年
A、半个月
B、一个月
C、半年
D、一年
A、未启用的会计印章停用及作废待上缴的会计印章,印章管理员应会同会计暨例规主管双人签字封包入库保管 B、已作废的会计印章,当日内必须登记登记簿,并于6个月内办理上缴手续 C、分行每年应定期组织会计印章销毁 D、个人名章的作废、销毁遵循“谁刻制谁负责收缴、销毁”的原则
A、应专人负责,双人押运 B、携带介绍信,应加盖本机构公章;异地分行上缴会计印章时,还需提供双人身份证原件 C、携带印章实物,应双封及上缴清单 D、双人上缴,其中一名必须为本机构部门印章保管员
A、印章管理应贯彻谁使用、谁掌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领发、登记制度。 B、会计业务专用章、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账户专用章应由会计主管(营业室经理)掌管 C、各种会计业务印章在未启用或停用待上缴销毁期间,必须封存,由会计主管或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D、如发生印章丢失,保管人及有关负责人应在《招商银行印章领用及交接登记簿》上注明停用日期、写明原因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