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材料。
A、授权委托书
B、代办申请书
C、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D、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A、授权委托书
B、代办申请书
C、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D、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A、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B、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C、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D、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A、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B、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C、申请材料不可更改,发现任何错误,均需退回申请人重新提交材料 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