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其增值税申报纳税的地点为()。
A、纳税人居住地
B、纳税人注册地
C、不动产所在地
D、纳税人机构所在地
A、纳税人居住地
B、纳税人注册地
C、不动产所在地
D、纳税人机构所在地
A、使用五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六联增值税普通发票 B、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留存第四联、第五联,其他联次交纳税人 C、增值税发票除第一联、第二联外其他联次交纳税人 D、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不动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当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B、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C、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D、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非住房),计算应纳税款的公式为: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A、"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缴纳增值税" B、一般纳税人以1月为纳税周期,自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 C、"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缴纳增值税" D、向税务局申报和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申报
A、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可以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B、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D、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A、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为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发票,统一使用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 B、第四联由代开发票岗位留存,以备发票扫描补录;第五联交征收岗位留存,用于代开发票与征收税款的定期核对;其他联次交纳税人 C、“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D、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A、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B、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代开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 C、“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不填写) D、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应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地税代开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