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证 B、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信息交流和电子数据联网核查制度 C、出口经营者在申领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证时,应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 D、严禁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
A、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证 B、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信息交流和电子数据联网核查制度 C、出口经营者在申领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证时,应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 D、严禁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
A、骗取出口退税资格的 B、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C、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D、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
A、《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或者经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查验不合格的,可以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B、《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进出口商品冒充合格进出口商品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进口或者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销售、使用经法定检验、抽查检验或者验证不合格的进口商品,或者出口经法定检验、抽查检验或者验证不合格的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停止销售、使用或者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使用或者出口的商品,并处违法销售、使用或者出口的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商检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
A、A.《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或者经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查验不合格的,可以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B、B.《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进出口商品冒充合格进出口商品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进口或者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C.《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销售、使用经法定检验、抽查检验或者验证不合格的进口商品,或者出口经法定检验、抽查检验或者验证不合格的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停止销售、使用或者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使用或者出口的商品,并处违法销售、使用或者出口的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D.《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商检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
A、A.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B.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C.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D.通过正常渠道获取有关信息
A、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B、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C、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D、第三人不知道所获取的商业秘密系通过违法手段获得,使用或者披露该商业秘密
A、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B、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手法逃避海关临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C、实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 D、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其他海关监管货物或者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