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如合同规定开证日期,进口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开立信用证 B、如合同只规定了装运期的起止日期,则应让受益人在装运期开始时收到信用证 C、如合同规定最迟装运期,一般应在交货期前一至一个半月内开证 D、不管在哪种情况下,买方都应按时开出信用证
A、A行的做法是正确的,空运单载明的出单日期是6月20日,根据UCP600的有关规定,必须在装运日后21天之内交单,即必须于7月11日或之前交单,受益人7月15日交单,构成延迟交单 B、A行的做法是错误的,航空运单的出具日期不是装运日期。空运单据是在装运日后21天内提交给议付行的,不构成延迟交单 C、A行的做法是错误的,虽然航空运单的出具日期是6月20日,但有一个特定的批注显示实际装运日期是7月5日,单据是在允许的时间内提交的,不构成延迟交单 D、A行的做法是正确的,所有空运单据的出单日期就是实际装运日期,因此6月20日是实际装运日期,受益人的行为构成了延迟交单
A、两种单据的出具日期都不得晚于装运日期,拒付理由成立 B、本案例中如果所涉及的两种单据都正确引用了提单细节和货物的实际情况,C银行应该接受所提交的单据 C、检验证书的出具日期晚于装运日期的情况是可能存在的,受益人不能为了单据相符而伪造日期,因此拒付理由不成立 D、如果该单据的出具日期晚于装运日期并且没有另外申明检验日期是在装运日当天或早于装运日,则该单据是不可接受的。但是沉默保兑行没有拒付的权力,只有开证行有这个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