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综合评分在80—89分,为(),指被评价机构内部控制体系比较健全,控制措施基本适宜,经营效果较好。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A、综合评分60-69分。被评价机构内部控制体系较差,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重要的内部控制措施没有贯彻执行或无效,管理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业务经营安全性差 B、综合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指被评价机构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环节均能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措施,能对所有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控制,无任何风险控制盲点,控制措施适宜,经营效果显著 C、综合评分80-89分。指被评价机构内部控制体系比较健全,在各个环节能够较好执行内部控制措施,能对主要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控制措施基本适宜,经营效果较好 D、综合评分70-79分。指被评价机构内部控制体系一般,虽建立了大部分内部控制,但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在内部控制措施执行方面缺乏一贯的合规性,存在少量重大风险,经营效果一般
A、促进商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商业银行审慎经营原则 B、促进商业银行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C、促进商业银行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控制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 D、促进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证其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商业银行在出现业务创新、机构重组及新设等重大变化时,及时有效地评估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