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中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A、一年
B、十年
C、五年
D、二十年
A、一年
B、十年
C、五年
D、二十年
A、商标注册人应当在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B、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前未申请续展注册的,可以给予三个月的宽展期 C、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D、商标注册人只能申请一次续展注册
A、不能再将该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者 B、仍可五条件将该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者 C、在征得被许可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将该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者 D、只能在征得被许可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注册商标部分转让给第三者
A、某公司可以在2005年6月1日前的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续展注册 B、对于某公司在2005年6月1日之后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注销其注册商标 C、商标局收到续展注册申请后即予以公告 D、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A、该注册商标所有人在保护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有效 B、该注册商标所有人在保护期届满后6个月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有效 C、该注册商标所有人在保护期届满后1年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有效 D、注册商标的受让人同样享有续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