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可以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A、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B、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C、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A、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B、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C、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A、如果该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是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未能在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缴付出资的,视同合营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B、如果该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是分期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未能在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缴付出资的,合营企业不会自动解散 C、合营一方未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 D、合营各方缴付第一期出资后,超过合营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一期出资期限3个月,仍未出资或者出资不足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会同原审批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合营各方在1个月内缴清出资